設立台灣公司不需要先在香港成立公司,再到台灣設立分公司。無論是大陸公司還是個人投資者,均可直接在台灣設立公司。港信通長期服務跨國企業與投資人,熟悉台灣公司設立、海外公司註冊及相關合規事務,可為全國客戶提供穩健、高效的辦理支持。
需要注意的是,陸資企業在台灣可經營的營業項目實施正面清單管理,即可從事的營業商品項目有限定範圍。此清單會因政策及實務要求而不定期調整,辦理前應先確認最新適用範圍,以免影響申請進度或後續營業安排。
法人申請設立台灣公司或辦事處所需文件
法人申請在台灣設立公司或辦事處,通常需要準備以下文件:
- 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及公證文件。
- 公司章程及公證文件。
- 股東會或董事會決議書及公證文件。
- 在台灣地區之訴訟及非訴訟代理人授權書及公證文件。
- 在台灣地區之訴訟及非訴訟代理人身分證明文件。
- 台灣公司或辦事處營業場所文件。
- 委託書。
一般辦理時間約30個工作天。由於台灣不同類型公司註冊的適用條件、審查要求及辦理程序有差異,實際註冊週期需結合投資主體、註冊類型、營業項目及文件準備綜合判斷。
台灣公司辦理流程與代辦優勢
台灣公司設立涉及資料準備、類型判斷、營業項目確認、文件公證、遞交申請及後續登記等多個環節。自行辦理往往需要反覆溝通與補件,容易因資料口徑、程序理解或政策變更而延誤進度。
港信通熟悉台灣公司註冊辦理流程及相應資料準備要求,並配置專人協助推廣申請事項,幫助客戶減少往返溝通成本,提升整體辦理效率。我們不僅協助完成註冊,也會在前期規劃、申請路徑、後續實際操作及關鍵注意事項方面提供專業建議。
台灣公司主要註冊類型
辦事處
辦事處是以公司名義在台灣設立的聯絡據點,不能從事任何商業活動,主要用於代表總公司進行聯絡、溝通或相關經營輔助活動。
分公司
分公司可以在台灣進行部分商業活動,也可以簽署合約並獨立運作。但分公司不能上市,也不能購買房產等。
子公司
子公司屬獨立公司,通常由自然人或法人在台灣投資設立。子公司可依法以自身名義進行經營活動,並可依條件以子公司名義上市、購買樓宇等。
台灣公司設立注意事項
設立台灣公司前,應著重確認投資主體身份、可經營營業項目、註冊類型、營業場所文件、代理人安排及文件公證要求。尤其是陸資企業適用正面清單管理,若營業項目選擇不當,可能直接影響申請可行性與後續營運合規性。
港信通國際商務有限公司深耕國際商務與國際金融業逾十餘年,團隊熟悉公司設立、牌照申請及各類工商事務。客戶如需辦理台灣公司註冊,我們可從前期方案設計、資料準備、註冊申請到後續實務運作提供完整支持,協助企業更穩健地完成跨國佈局。
關於港信通
港信通專注香港證監會牌照、香港保險經紀牌照、香港MSO牌照及放債人牌照申請服務,協助客戶申請美國MSB牌照、全國期貨協會、放射免疫分析、加拿大MSB牌照、澳大利亞及墨西哥等主流海外金融牌照,支持企業實現跨境金融業務的合規拓展。亦提供開曼群島離岸公司註冊、離岸基金設立及全球合規運營等服務,助力企業佈局國際市場。為企業提供一站式合規方案。如需了解更多,請聯繫港信通顧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