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冊紐西蘭公司的優勢與實體類別
紐西蘭在世界銀行的營商環境評估中長期穩居前列,法律框架透明,流程高度數位化。紐西蘭允許外國人100%全資擁有公司,沒有任何外資持股比例限制。
作為獨立法人實體,公司的法律身分與所有者分離。股東在公司遭遇財務困境時,其個人資產受法律保護,承擔的風險僅限於認繳的股份價值。
最常見的商業活動載體,獨立法人,承擔有限責任。最受外國投資者歡迎的結構,能夠有效隔離個人風險。
適合5名或更少股東的緊湊型企業。保留了公司的有限責任,但利潤和虧損可「穿透」直接流向股東個人,按個人稅率課稅,在初創虧損期十分有利。
常用於私募股權和創投基金,需包含承擔無限責任的普通合夥人和承擔有限責任的有限合夥人,具有稅務穿透特性。
非獨立法人,外國公司可直接在新西蘭設立分支機構,但海外母公司需對分公司在新西蘭的所有債務承擔直接法律責任。
註冊新西蘭公司的場地和人員條件
每家公司必須有至少1名常駐董事。該董事必須居住在新西蘭(通常指12個月內在紐停留超過183天,或與紐西蘭有實質紐帶),或是居住在澳洲且同時擔任澳洲註冊公司的董事。董事必須年滿18歲,未破產,且過去5年內未因不誠實犯罪被定罪。
公司必須至少有1名股東和1股股份。紐西蘭對股東沒有國籍或居住地限制,允許外資100%控股。股東可以是個人或法人實體(如海外母公司)。
必須提供三個紐西蘭本地地址。註冊辦事處(存放核心記錄)和送達地址(接收法律文件)必須是紐西蘭境內的實體地址,嚴禁使用郵政信箱(PO Box)。通信地址(接收常規信函)則允許使用郵政信箱。
如果公司被其他法人實體控股,必須向註冊處揭露最終控股公司 (最終控股公司) 的法定名稱、註冊國、註冊號碼及地址。
註冊紐西蘭公司的資金需求
無最低註冊資本與驗資要求
紐西蘭《1993年公司法》不設法定最低資本門檻,廢除了票面價值或名義價值的概念。公司股份不設面值,成立公司至少需要發行1股(例如設定為1紐幣)。公司發起人可以自由設定初始發行的股份數量與金額(建議設立如100,000股以便未來分配),對股東出資額的規模亦無強制限制,大幅降低了企業初期的資金佔用成本。
註冊紐西蘭公司的所需資料
擬定英文名稱,不能與現有註冊實體“相同或幾乎相同”,也不能包含受保護或具有誤導性的敏感詞彙(如涉及皇室、警察或特定金融詞彙等)。需支付10紐幣+GST申請預留。
需提供所有董事和股東的全名、出生日期與地點、紐西蘭或海外的居住地址證明(如最近3個月內的水電費帳單、銀行對帳單)、身分證明(護照掃描件)。
系統產生的董事和股東同意書(Form 2 & 表3),必須由本人簽署。若股東是公司,需由授權簽字人簽署。接受符合《2017年合約與商業法》可靠性標準的電子簽名。
非強制要求,可選擇不上傳而直接適用預設《1993年公司法》。但在嚴謹的商業實踐中,港信通強烈建議起草客製化章程以規範內部治理、明確股東權利和董事職責。
註冊紐西蘭公司的申請流程
在ONECheck系統查詢名稱可用性,繳10紐幣+GST規費。通常在正常工作時間內2小時內獲批,批准後名稱將保留20個工作天。
使用RealMe身份認證系統登入Companies Office,填寫公司地址、董事、股東及UHC訊息,繳118.74紐幣+GST的註冊申請費。
系統產生同意書後,所有董事和股東必須在20個工作天內完成簽署並上傳。逾期未提交,申請將被註銷且費用不退。
材料齊全並完成電子簽署後,註冊處通常在1小時到1個工作天內完成審批,下發公司註冊證書 (公司註冊證書) 和紐西蘭商業號碼 (紐西蘭寬頻網絡)。
受嚴格的AML/CFT反洗錢法案影響,傳統銀行開戶需對佔股25%以上的股東及董事進行KYC盡職調查,通常耗時4到12週。可組合使用Wise等金融科技平台加速國際收支。
註冊紐西蘭公司的稅務與年審
稅務註冊與合規義務
| 企業所得稅 (企業稅) | 只要在新西蘭註冊成立即為紐西蘭稅務居民,必須就其全球收入(Worldwide Income)按 28% 的標準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紐西蘭並非離岸免稅天堂。 |
| 消費稅 (消費稅) | 如果公司過去12個月的營業額達到或預計未來12個月將達到 60,000紐幣,必須強制註冊GST(標準稅率15%)。未達門檻亦可自願登記以抵扣進項稅。建議選擇每兩個月申報以平衡現金流。 |
| 雇主責任 (薪資 & 奇異果保存程序) | 若計劃僱用員工,必須註冊為雇主,履行付款 (薪資預扣稅)、奇異果保存程序 (最低3%退休金) 和 ACC 意外傷害徵費等扣繳義務。 |
| 財務審計與記錄 | 公司必須將核心紀錄妥善保存至少7年。若外資持股超25%且符合「大型公司」標準(資產超2,200萬紐幣或年營收超1,100萬紐幣),必須提交經審計的財務報表。 |
註冊紐西蘭公司的常見問題(常問問題)
紐西蘭在世界銀行的營商環境評估中長期穩居全球前列,其法律框架高度透明且註冊流程高度數位化。其核心商業價值在於嚴格的「有限責任」法律保護,公司獨立法人實體獨立承擔法律責任;在遭遇財務困境或破產時,股東的個人資產受法律隔離保護,風險僅限於其在公司中認繳的股份價值。
完全可以。紐西蘭對有限責任公司的外資所有權沒有任何比例限制,外國投資者可以100%合法持有紐西蘭公司的所有股份。法律允許海外投資者在相對極短的時間內設立獨立企業實體、持有本地資產、簽訂商業合約及僱用本地員工。
外商投資最常用的預設載體是有限責任公司(LLC),適合大多數商業活動與實體擴張。針對不超過5名股東的緊湊型企業,可選用穿透公司(LTC),在保留有限責任的同時允許利潤或虧損直接「穿透」至股東個人稅階。對於私募股權或創投基金,通常選擇有限合夥(LP),實現稅務穿透。
極度靈活,無驗資負擔。紐西蘭《公司法》廢除了票面價值或名目價值的概念,且沒有任何法定的最低註冊資本要求。公司發起人可自由設定初始發行的股份總數與金額(例如最少發行1股,作價1紐幣),對股東出資額的規模亦無強制限制。
強制要求。每一家紐西蘭註冊公司必須任命至少一名“常駐董事”。該董事必須滿足以下任何條件:(1) 通常居住在新西蘭(即在任12個月週期內停留超過183天,或滿足實質紐帶評估);或 (2) 居住在澳大利亞,且同時擔任某家澳洲註冊公司的董事。董事必須年滿18歲且未破產。
無國籍壁壘,且架構精簡。股東完全沒有居住地限制,不只可以是外籍自然人,也可以是海外法人實體(如設立為海外母公司的全資子公司)。與部分英美法系國家不同,紐西蘭法律並未強制公司設立「公司秘書」(Company Secretary)一職,但實操中通常會委任港信通等本地代理處理合規事務。
公司必須提供三個法定地址,且均必須為紐西蘭境內的實體地址,不可使用純郵政信箱(PO Box):1. 註冊辦事處(存放公司核心法定記錄);2. 服務地址(專用於接收法律文件和訴訟文書遞送);3. 通信地址(用於接收行政信函,僅此地址可為郵政信箱)。
本公司註冊需提供Companies Office經數位或實體簽署的「同意書」(Form 2 及 Form 3),每位擬任董事及股東均必須簽署確認其符合資格並同意履職。若該公司受另一家海外母公司控制,也必須依法申報「最終持股公司」(UHC)的法定名稱、註冊國、註冊號碼及註冊地址進行穿透式披露。
審核極速。名稱預留規費10紐幣+GST,通常數小時內獲批。正式註冊規費118.74紐幣+GST,發起人上傳簽完畢的同意書後,通常在1個工作天內即可簽發註冊證書及NZBN。但請注意,後續為外資企業開設本地銀行帳戶因嚴格的AML盡職調查,通常需要4至12週。
非強制,但屬於風控剛需。紐西蘭公司可以不採納成文章程,此時運作將完全受《1993年公司法》預設條款管轄。但在嚴謹的商業實踐中,強烈建議採納客製化的公司章程,以明確界定董事與股東的決策權邊界、限制股份轉讓程序及確立糾紛處理機制,這是防範內部僵局的核心法律屏障。
註冊公司時可一站式申請稅號(IRD Number)。當年營業額超過60,000紐幣時,強制要求註冊消費稅(GST,稅率15%)。銀行開戶方面,外資企業面臨嚴格的反洗錢(AML/CFT)審查,需嚴查實質受益人(UBO)及資金來源。建議組合使用傳統銀行與Wise等金融科技平台以降低跨國交易成本。
嚴格的定期申報紅線。公司每年必須向註冊處提交「年度申報」(Annual Return),確認法定地址、董事與股東及UHC資訊未變動,規費約49.74紐幣+GST,逾期未報將導致公司被強制註銷。此外,公司必須妥善保存至少7年的會計記錄,大型外資控股公司還需提交經審計的財務報表。
依法豁免機制。《公司法》通常要求公開董事家庭住址。但若公開住址極可能導致董事遭受人身或心理傷害,董事可提交法定聲明,申請使用「替代地址」(Alternative Address)隱藏真實住址;此替代地址必須是紐西蘭境內真實的實體地址(如律師事務所或會計師事務所),且不能與公司的註冊辦事處完全重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