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冊馬來西亞公司的場地和人員條件
至少需要1名年滿18歲、主要居住地在馬來西亞的本地董事(如馬來西亞公民、永久居民或持有合法工作證的外籍人士)。該董事必須無破產記錄,且未曾在境內外因詐欺等商業罪行被定罪。董事可同時兼任股東。
至少需要1名股東,私人有限公司(Sdn. Bhd.)的股東人數上限為50人。馬來西亞允許外國投資者在大部分產業持有100%股權,無國籍限制,股東可以是自然人(需年滿18歲)或企業法人實體。
公司必須在成立後的30天內強制任命至少1名法定秘書。秘書必須是主要居住在馬來西亞的成年人,且為SSM指定機構成員或持牌秘書。注意:法定秘書絕對不能由公司唯一的董事或股東兼任。
必須在馬來西亞提供一個有效的本地商業地址作為註冊辦事處,用於保存法定文件(依法需保存至少7年)及接收政府信函。公司名稱必須經馬來西亞公司委員會(SSM)批准,僅接受英文名,且必須以“Sdn. Bhd.」結尾。
註冊馬來西亞公司的資金需求
馬來西亞私人有限公司的法定最低實繳註冊資本僅需1令吉(RM 1),且無上限。企業可自主設定註冊資本,但需在公司章程明確出資期限(最長不超過5年)。若註冊資本超過500萬令吉,需按季提交驗資報告。
若公司為外資100%控股,並希望為外籍主管或員工申請工作證(Employment Pass),其最低實繳註冊資本通常必須達到50萬令吉。
外商獨資企業若從事進出口、餐廳、批發零售貿易(需申請WRT執照),最低實繳資本必須達到100萬令吉;若從事製造業併申請MIDA工業執照,股東資金需達250萬令吉及以上。
如果是與馬來西亞本地人合資(本地夥伴持股至少50%),最低實繳資本要求可降至35萬令吉。
註冊馬來西亞公司的合規紅線
註冊馬來西亞公司的申請流程
申請人需準備3個英文公司名稱向SSM提交核對。核准後名稱將保留30天(最長可延至180天),每次申請需繳交50令吉規費。週期約1-2個工作天。
確認董事和股東人選,搭建股權結構並配股。收集董事/股東護照影本,並由董事或發起人簽署遵守《2016年公司法》的合規聲明。
在SSM官方系統內完整填報公司所擬定的業務性質(最多限選兩項)、註冊地址、營業地址及人員詳細資訊,並繳交1000令吉官方註冊費。週期約1-2個工作天。
SSM審核資訊完整且收到款項後,通常在1個工作天內下發批准及註冊通知書(Notice of Registration)並分配註冊號,標誌公司正式合法成立。
成立後30天內任命法定秘書及審計師。隨後由港信通協助安排董事進行銀行反洗錢(KYC)面簽開戶,並依業務需求向相關部門申請特定營業執照(如WRT牌照)。
註冊馬來西亞公司的稅務與年審
馬來西亞公司年度合規與稅務申報指南
馬來西亞對企業合規有著嚴格的監管體系,港信通為您整理最新的財稅與年審要求:
| 合規模塊 | 最新政策與法定要求 |
|---|---|
| 年度審計豁免 (2025新政) | 根據SSM第10/2024號指令,2025年起私人公司滿足以下三項中兩項即可豁免審計:年收入≤100萬令吉、總資產≤100萬令吉、員工≤10人(2026年門檻將提升至200萬令吉/20人)。注:豁免審計仍需依MPERS/MFRS準則提交未經審計的財務報表。 |
| MBRS 2.0 電子化申報 | 自2025年6月1日起,所有公司必須透過馬來西亞商業報告系統(MBRS)以XBRL格式提交年度申報表(Annual Return)和財務報表,全面取消紙本提交。 |
| 電子發票 (電子發票) | LHDN正分階段強制推行電子發票。2025年7月1日起涵蓋年營業額500萬-2500萬令吉企業;2026年1月1日起全面涵蓋所有企業(年營業額低於100萬令吉的微企暫獲豁免)。單筆超1萬令吉交易必須開立單獨電子發票。 |
| 企業所得稅率優勢 | 私人有限公司(Sdn Bhd)若符合中小企業(SME)條件,首15萬令吉應納稅所得僅按15%或17%課稅,超過部分按24%課稅。相比之下,LLP合夥企業利潤統一以24%課稅。 |
註冊馬來西亞公司的常見問題(常問問題)
法律上允許註冊後暫無實際業務(可向SSM申請休眠公司以豁免審計),但必須在馬來西亞擁有真實的本地註冊地址,且至少任命1名常駐馬來西亞的本地董事和1名持牌法定秘書。此外,銀行開戶時將面臨極為嚴格的反洗錢(KYC)審查,完全無本地實質營運的空殼公司極難開戶。
基礎法定門檻僅1令吉。但涉及實際落地營運時門檻極高:若需為外籍員工申請工作證,實繳資本需達50萬令吉;若從事批發零售貿易(需申請WRT牌照),必須達到100萬令吉;製造業申請工業執照則需250萬令吉。
絕對不能。有限責任合夥(LLP)形式的外國企業無法為外籍員工申請就業證(Employment Passes),也無法申請批發零售貿易牌照(WRT Licenses)。外資若要開展此類業務,必須透過港信通設立私人有限公司(Sdn. 有限公司)。
需要。馬來西亞分公司(Branch Office)在法律上不被視為獨立於外國母公司的實體。其產生的任何債務、商業合約違約及法律責任,均對海外母公司具有絕對約束力並可被強制執行。港信通強烈建議外資註冊獨立的私人有限公司以徹底隔離風險。
根據SSM第10/2024號實踐指令,2025年起私人公司符合以下三項標準中的至少兩項即可豁免審計:1. 年收入≤100萬令吉;2. 總資產≤100萬令吉;3. 員工人數≤10人。但請注意,豁免審計不等於免除做賬,本公司仍需依法定會計準則編製並提交未經審計的財務報表。
懲罰極為嚴厲。根據《2024年公司(修正)法案》,所有實體必須在實益擁有權資訊產生或變更的14天內,透過電子系統(e-BOS)提交更新。未能合規屬於刑事犯罪,最高面臨2萬令吉罰款,且違規行為每持續一天將額外處以500令吉罰款。
不需要。與中國不同,馬來西亞《公司法》未強制規定財政年度必須是1月1日至12月31日。您的公司可以自行決定財政年度結束日,唯一的法定硬性要求是:首個財政年度不能超過公司成立後的18個月。
通常是的。為履行《反洗錢與反恐怖主義融資法令》(AMLATFA),馬來西亞銀行對涉外資審查極嚴,通常要求所有董事或授權簽署人親自前往馬來西亞面簽。極少數銀行接受海外分行見證,但溝通成本和時間週期會大幅增加。
絕對禁止。掛名董事(Nominee Director)僅為滿足法定註冊條件,絕對不參與公司日常運營,不能以銀行帳戶簽署人,更不能代表公司簽署發票或業務合約。且因其承擔極重的個人法律責任,秘書公司通常會收取高額的風險保證金。
馬來西亞稅務局(LHDN)正分階段強制推行電子發票(e-Invoicing),2026年將全面涵蓋。目前僅有特定實體可獲豁免:外國外交機構、未進行商業活動的個人、法定當局機構,以及年收入低於100萬令吉的微型企業。
是的。根據《1975年工業協調法》,凡從事製造業的公司,若股東資金(實繳資本+儲備金等)達250萬令吉及以上,或全職受薪僱員達75名以上,必須向MITI/MIDA申請工業執照。目前外資投資新製造業項目可持有100%股權。
是的。根據馬來西亞通信與多媒體委員會(MCMC)最新規定,在馬擁有超過800萬用戶的社群媒體和通訊平台必須申請營運許可證。未能合規登記的平台將直接認定為非法運營,並受《2024年網路安全法》的嚴厲監管與處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