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冊泰國公司的實體類別與優勢
泰國最常見的商業實體形式。股東責任以未繳足的股本為限。設立門檻相對靈活,適合絕大多數出海泰國的企業作為基礎營運載體。
透過申請泰國投資促進委員會(BOI)或入駐工業區管理局(IEAT)轄區,符合條件的高新技術或製造業可豁免《外商經營企業法》限制,實現100%外資控股,並享有最高13年企業所得稅減免及土地所有權特權。
包括分公司(Branch Office)、代表處(Representative Office)和區域辦事處(Regional Office)。代表處和區域辦事處受限較多,依法不得在泰國境內從事任何獲利性商業活動。
泰國作為東協核心經濟體,具備完善的產業鏈基礎。运营成本显著低于新加坡及香港,並與包括中國在內的29個國家簽訂了避免雙重課稅協定。
註冊泰國公司的資金與人員法定要求
泰國法律對一般私人有限公司無硬性最低註冊資本限額,但規定每股面值不得低於5泰銖。公司成立時,所有股份必須全額認購,且股東必須至少實繳認購股份25%的股本。
受《外商經營企業法》管轄的外商實體,從事非限制類業務最低資本不得少於200萬泰銖;從事需取得外商營業執照(FBL)的限制類業務,最低資本不得少於預計前三年平均年營運費用的25%,且絕對不得少於300萬泰銖。
註冊私人有限公司至少需要2名自然人作為發起人(Promoters),每位發起人成立時須至少持有一股。公司存續期間必須隨時維持至少2名股東(可為自然人或法人)。
設立不受外商法限制的泰國本地公司,泰國股東必須持有超過50%(通常為51%)的股份。若外資持股達到或超過50%,即被定義為“外商實體”,受嚴格行業准入限制。
私人有限公司至少需要1名董事。一般情況下對董事國籍無限制,允許外國人擔任,但法人實體不能擔任董事。部分受限產業要求至少五分之二的董事為泰國籍。
註冊泰國公司的2026年最新合規審查
泰國商業發展局(DBD)於2026年全面升級了針對外資准入的實質審查,旨在徹底打擊非法股權代持及空殼公司。港信通提醒投資者必須嚴格遵守以下新規:
若公司外資持股低於50%,或全為泰資但由外籍人士擔任授權簽字董事,泰國股東必須提交近3個月的銀行對帳單或納稅憑證,以證明其具備真實的、合法的出資能力,嚴禁臨時過橋資金。
針對虛擬辦公室及掛靠地址,若同一註冊地址已註冊5家或以上公司,新設公司必須提供業主的書面同意書及該地址的合法使用證明文件。
被反洗錢辦公室(AMLO)列入重點名單的人員,或持有國家福利卡(低收入者)的泰方股東及董事,註冊時必須親自到場辦理並提交與註冊資本一致的銀行流水,嚴禁中介代辦。
公司成立後,若原泰國董事變更為外籍授權董事,或引進外籍合夥人,DBD註冊官有權要求新舊董事/股東親自到場,並出具非代持確認函。
註冊泰國公司的所需資料
提供3個備選的英文或泰文公司名稱,名稱後綴必須包含「Company Limited」或「Co., 有限公司”。
所有擬任股東及董事的護照影本及近期地址證明(如水電費帳單、銀行對帳單)。若在中國國內簽署文件,必須經中國公證處公證及泰國駐華使館“雙認證”。
若股東為公司實體,需提供經公證認證的公司註冊證書、董事及股東名冊、公司章程等全套法定文件。
合規核心文件:必須提供泰方股東近3-6個月的銀行流水對帳單,證明其出資與真實、可追溯的資金轉移相符。
合法的商業註冊地址證明,包括租賃合約、房產證影本及房東同意書。
註冊泰國公司的申請流程
向泰國商業發展局(DBD)提交3個備選名稱進行查冊,名稱核准後將保留30天,不可延期。通常需2-3個工作天。
起草《公司組織大綱》(MOA)、公司章程及股東名冊。召開法定成立會議,確定股份認購及實收比例(至少25%),並由董事收取股本。
法定會議後3個月內,由港信通協助向DBD正式提交註冊申請及泰方股東資金證明。審核通過後取得公司註冊證書。通常需10-15個工作天。
公司成立後,向稅務局申請企業稅號。若預計年營業額超過180萬泰銖,必須在達到門檻後30天內完成VAT增值稅登記。
董事親自前往泰國本地銀行開立企業帳戶;若僱用員工,需在規定時間內向社會安全局完成企業及員工的社保登記。
註冊泰國公司的稅務、年審與用工
標準企業所得稅率為淨利的20%。符合資格的中小企業(實繳資本≤500萬且年收入≤3000萬泰銖)可享階梯稅率(前30萬免稅,30-300萬15%)。標準增值稅率為7%(暫定優惠期間)。
泰國公司會計週期為12個月。無論是否實際營運,所有法人的財務報表必須由泰國持牌註冊會計師(CPA)進行年度審計,並在財政年度結束後150天內提交稅務申報表(PND 50)。
普通公司每申請1個外籍員工工作許可,必須具備至少200萬泰銖的實收註冊資本,且必須同時僱用4名已繳納社保的泰籍全職員工(即1:4比例)。BOI企業可豁免此限制。
泰國《勞動保護法》嚴格保障員工權益。非因員工嚴重過失解除合約,雇主必須支付遣散費,工作滿20年及以上者最高可達400天工資。企業須強制繳納5%的員工社保。
註冊泰國公司的常見問題(常問問題)
不可以。泰國DBD對註冊地址有嚴格審查。如果使用虛擬地址且該地址已註冊超過5家公司,必須提供業主的書面同意書及合法使用證明。空殼公司面臨極高的合規風險。
不需要。泰國法律規定,在公司註冊成立時,所有股份必須全額認購,但股東只需至少實收認購股份25%的股本即可,剩餘部分可依公司章程或董事會決議按需繳納。
可以,但有嚴格前提。一般行業外資持股不得超過49%。若想實現100%控股,必須透過申請泰國投資促進委員會(BOI)優惠、入駐工業區管理局(IEAT)轄區,或符合《美泰友好條約》等特定豁免途徑。
絕對不安全,屬嚴重違法行為。2026年DBD新規強制要求泰方股東提供近3個月銀行流水和納稅憑證證明真實出資。一旦查實代持,公司將被解散,相關人員面臨最高3年監禁及巨額罰款。
一般私人有限公司對董事國籍沒有強制限制,允許外國人擔任唯一董事。但如果公司從事《外商經營企業法》清單二中受限的行業,則依法要求至少五分之二的董事必須為泰國人。
普通泰國公司每僱用1名外籍員工,必須具備至少200萬泰銖的實收註冊資本,且必須僱用4名全職泰國員工(需提前3個月繳納社保)。獲得BOI批准的企業可豁免此1:4的比例限制。
必須進行。泰國法律規定,無論公司是否有實際營運或獲利,每個會計年度結束後,都必須由泰國持牌註冊會計師(CPA)進行財務報表審計,並按時向商業註冊局和稅務局進行申報。
根據《外商經營企業法》第一類清單,絕對禁止外資經營的業務包括:報業及廣播電視、水稻種植及農作物種植、畜牧業、天然林業、泰國水域漁業、土地交易等9項核心業務。
原則上泰國法律禁止外資公司擁有土地所有權。但如果該外資企業獲得了BOI的批准,或將廠房選址在IEAT管轄的官方工業園區內,則可以獲得豁免,合法購買並擁有工業/商業用地。
在所有公證認證文件及泰方資金證明的前提下,名稱查冊約2-3天,向DBD遞交註冊及驗資約10-15個工作天。後續的稅務登記、銀行開戶等約3週。整體週期約1至1.5個月。
需要。泰國企業在向境外支付服務費、特許權使用費或股利時,有義務代扣代繳預扣稅(WHT)。通常股利的預扣稅率為10%,向海外支付服務費或特許權使用費的稅率通常為15%(受雙邊稅務協定影響)。
泰國PDPA(個人資料保護法)已全面生效。企業收集客戶或員工資料必須獲得明確同意,發生資料外洩需在72小時內報告。違規企業將面臨最高500萬泰銖的行政罰款及潛在的刑事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