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有限合夥基金(LPF)的概述與核心優勢
香港《有限合夥基金條例》(第637章)自2020年8月31日起正式實施,旨在吸引私人投資基金(包括私募股權和創投基金)在香港註冊和營運。作為一種極具競爭力的基金結構,香港有限合夥基金(LPF)不僅在架構上對標開曼群島的豁免有限合夥(ELP),更在稅務、合规成本及地缘政治风险防范上展现出显著优势。港信通法務團隊致力於為您提供一站式的LPF設立與架構搭建服務。
LPF在出資、利潤分配及撤資方面享有極大的合約自由。合夥人可依《有限合夥協議》(LPA)自由約定資本金的繳納方式、收益分配瀑布機制(Waterfall)及基金的存續期限,無須受限於傳統公司架構的資本維持原則。
符合資格的LPF可適用香港《稅務條例》下的統一基金豁免制度(UFE),其源自合資格交易的利潤可獲免繳香港利得稅。此外,LPF作為香港本土實體,更容易取得香港稅務居民身分(TRC),從而享受香港與多國/地區簽訂的全面避免雙重課稅協定(CDTA)優惠。
LPF在香港公司註冊處(CR)的公開登記冊中,僅需揭露基金名稱、普通合夥人(GP)及投資經理人的名稱及地址。有限合夥人(LP)的身份、出資金額及基金的具體財務數據無須公開,最大程度保護投資人隱私。
香港提供無縫的基金遷冊機制。已在開曼群島、BVI等離岸司法管轄區設立的有限合夥基金,可透過簡單程序直接遷冊至香港成為LPF,且遷冊過程不會導致原基金的法人資格中斷,亦不觸發新的印花稅或利得稅。
香港有限合夥基金(LPF)的法定設立條件
必須委任至少一名GP,對基金債務負無限責任。GP可以是年滿18歲的自然人、香港私人股份有限公司、非香港公司、香港有限合夥基金(LPF)或有限責任合夥(LLP)。GP無須強制持有香港證監會(SFC)牌照,但需履行基金的最終管理責任。
必須至少有一名LP。LP可以是自然人、公司或合夥企業。LP對基金債務的責任僅限於其承諾的出資額,且LP不得參與基金的日常管理及對外代表基金行事(安全港條款除外)。
GP必須委任一位投資經理執行基金的日常投資管理職能。投資經理人可以是GP本人、年滿18歲的自然人或香港註冊公司。若投資經理在香港從事《證券及期貨條例》所界定的「受規管活動」(如第9類資產管理),則必須向SFC申請相應牌照。
GP必須為LPF委任一名反洗錢負責人,負責執行《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條例》(第615章)規定的盡職審查及備存紀錄規定。該負責人必須是香港持牌信託或公司服務提供者(TCSP,如港信通)、香港註冊會計師或香港法律執業者。
LPF必須委任一位獨立審計師,每年對基金的財務報表進行審計。審計師必須是根據香港《專業會計師條例》註冊的執業會計師或會計師事務所。
LPF必須在香港設有一個註冊辦公室地址,用於接收法定通訊及存放法定登記冊(如合夥人登記冊、反洗錢紀錄等)。港信通可為您提供合規的香港註冊地址服務。
香港有限合夥基金(LPF)的註冊流程
港信通合規專家與客戶確認基金架構(GP/LP/IM的身份),進行基金名稱查冊,確保擬用名稱不與現有實體衝突,且名稱必須包含“Limited Partnership Fund”或“LPF”字樣。
由專業法務團隊起草或審查《有限合夥協議》(LPA),明確基金的投資策略、資本認繳、利潤分配(Waterfall)、管理費及GP/LP的權利義務。
收集所有合夥人及高階主管的KYC文件,由港信通合作的香港註冊律師向香港公司註冊處(CR)正式提交LPF註冊申請表格(表格LPF1)及相關規費。
公司註冊處審核通過後(通常需4個工作天),將簽發《有限合夥基金註冊證明書》及《商業登記證》(BR)。此時LPF正式宣告成立。
協助LPF在香港或離岸銀行開立基金帳戶。同時,正式委任審計師及反洗錢負責人(AML Officer),並於註冊辦事處備存法定登記冊,完成所有初始合規動作。
香港有限合夥基金(LPF)的稅務與年審
1. 週年申報表(週年申報表)
GP必須在LPF註冊成立的每個週年日後的42天內,向香港公司註冊處提交週年申報表(表格LPF4),確認基金的註冊地址、全科醫生、投資經理及反洗錢負責人的最新訊息,並繳交年度登記費。
2. 商業登記證(BR)續期
LPF每年需向香港稅務局申請續發商業登記證,並繳交相應的商業登記費。港信通將提前通知並代為辦理,確保基金合法存續。
3. 統一基金豁免制度(UFE)與稅務申報
儘管LPF本身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但出於稅務目的,稅務局可能要求其提交利得稅報稅表。若LPF的投資活動符合《稅務條例》附表16C的規定(如由SFC持牌機構管理,或符合特定豁免條件),其源自合資格資產(如證券、私營公司股份)的交易利潤可享100%利得稅豁免。此外,LPF合夥權益的轉讓不屬於香港股票的定義範疇,因此LP份額的轉讓免徵香港印花稅。
香港有限合夥(LPF)的常見問題(常問問題)
香港LPF與開曼ELP在法律架構上高度相似,均採用GP-LP模式且LP享有有限責任。核心差異在於:LPF的注册和维护成本显著低于开曼ELP;LPF受香港法律管轄,更便於對接亞洲特別是大中華區的資產與投資者;且在當前國際反避稅(如經濟實質法)背景下,香港LPF作為在岸基金,更容易滿足經濟實質要求並取得租稅協定優惠。
不需要。香港《有限合夥基金條例》並未強制要求GP必須持有SFC牌照。但是,如果GP同時擔任基金的投資經理,且在香港境內從事《證券及期貨條例》所界定的「第9類(提供資產管理)」受規管活動,則該實體必須向SFC申請相應的金融執照。
投資經理人可以是GP本人、年滿18歲的自然人或香港註冊公司。投資經理負責執行基金的日常投資決策。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投資經理在香港開展資產管理業務,通常需要持有SFC第9類牌照,除非其符合特定的豁免條件(如僅為同一集團內的公司提供服務)。
沒有。香港《有限合夥基金條例》對LPF沒有設定法定的最低資本要求。合夥人的出資金額、出資形式(現金或實物)及出資時間完全由《有限合夥協議》(LPA)自由約定。
根據法例要求,LPF在獲發註冊證明書之日起的24個月內,必須獲得所有合夥人(包括GP和至少一名LP)的初始注資。若未能在24個月內完成注資,本公司註冊處有權撤銷該基金的註冊。
不會公開。LPF在香港公司註冊處的公開登記冊上僅顯示基金名稱、註冊地址、全科醫生、投資經理及反洗錢負責人的信息。LP的姓名、身分背景及出資金額僅保存在基金內部的合夥人登記冊中,不對外開放,高度保護投資者隱私。
可以。香港自2021年11月起引進了海外基金遷冊機制。在開曼群島、BVI等司法管轄區註冊的有限合夥基金,只要符合香港LPF的設立條件,即可向香港公司註冊處申請遷冊。遷冊保留了基金原有的企業身分和業務連續性,無需清盤重組,且不觸發新的印花稅。
想享受UFE免稅優惠,LPF必須滿足特定條件:其交易必須屬於「合資格交易」(如投資於證券、私人公司股份等),且該交易必須由SFC持牌機構進行或安排,或該基金符合「合資格投資基金」的定義(如擁有足夠數量的投資者且GP/IM不享有絕對控制權)。港信通稅務團隊可為您進行詳細的UFE適用性評估。
是的。法定要求LPF必須指派一名獨立審計師(必須是香港執業會計師),並每年對基金的財務報表進行審計。這是維持LPF合規地位的強制性要求。
反洗錢負責人必須是香港持牌信託或公司服務提供者(TCSP,如港信通)、香港註冊會計師或香港法律執業者。該負責人負責對投資者進行KYC(了解你的客戶)盡職調查,並備存相關的反洗錢紀錄,以符合香港《打擊洗錢條例》的要求。
LPF的年度常規維護主要包括:1. 向公司註冊處提交週年申報表(表格LPF4);2. 續期商業登記證(BR);3. 完成年度財務審計;4. 持續更新合夥人登記冊及反洗錢(AML/KYC)記錄;5. 根據稅務局要求提交利得稅報稅表。港信通提供全套的LPF年度合規託管服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