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氧FC & LPF 持續合規的法定架構與核心要求
OFC與LPF必須在香港維持有效的註冊辦事處,並依法備存重要控制人登記冊(SCR)、合夥人名冊及反洗錢(AML)記錄。港信通提供符合香港公司註冊處(CR)要求的註冊地址及法定記錄維護服務,確保隨時應對監管抽查。
OFC需持續維持至少兩位自然人董事(含一位獨立董事);LPF需維持一位普通合夥人(GP)。任何董事、GP或核心職員的變更,必須在法定時間(通常為15天或30天內)向公司註冊處及香港證監會(SFC)提交指定表格進行申報。
OFC必須持續委任持有香港證監會第9類(提供資產管理)牌照的機構作為投資經理;LPF則須委任一位香港居民、香港公司或註冊非香港公司為投資經理。若投資經理人發生變更或牌照被吊銷,基金必須立即採取補救措施。
OFC必須委任符合SFC資格的託管人妥善保管基金資產,並獨立於投資經理;LPF雖無強制的持牌託管人要求,但GP必須確保基金資產有妥善的保管安排,以符合信託及受託人義務,防範資產混同風險。
無氧FC & LPF 持續合規的稅務與審計申報
根據香港《稅務條例》,OFC與LPF若滿足特定條件,可受惠於統一基金豁免制度(UFE),免稅在香港的利得稅。為維持該豁免資格,基金必須確保其核心收入產生活動(CIGA)在香港進行,並滿足相關經濟實質要求。此外,OFC與LPF均需每年委任香港執業會計師進行法定審計,發出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並按時向香港稅務局(IRD)提交利得稅報稅表。同時,基金作為金融機構(FI),必須嚴格履行《海外帳戶稅收合規法案》(FATCA)及《共同申報準則》(慢性RS)的盡職調查與年度申報義務,港信通稅務團隊可為您提供全流程的稅務合規規劃。
無氧FC & LPF 持續合規的AML與反洗錢責任
根據《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條例》(第615章),LPF必須委任一位符合附表2要求的負責人(如香港持牌法團、執業會計師或律師)執行AML/CTF職能。港信通可協助評估並出任合規負責人。
基金在接納新投資者(LP或股東)時,必須進行嚴格的客戶盡職調查,穿透識別最終實益擁有人(UBO),核實資金來源,並對政治敏感人物(PEP)等高風險客戶進行強化盡職調查(EDD)。
基金必須妥善保存所有投資者的身份證明文件、盡職問卷及交易紀錄至少7年。相關記錄必須存放在香港的註冊辦事處,並隨時準備接受香港海關或公司註冊處的現場合規審查。
若在基金日常營運或資金募集過程中,發現任何涉嫌洗錢、恐怖分子資金籌募或逃稅的活動,本基金的AML負責人必須立即向香港聯合財富情報組(JFIU)提交可疑交易報告,且不得向客戶洩漏(Tipping-off)。
無氧FC & LPF 持續合規的年度申報流程
在基金財政年度結束前,整理基金帳目、投資組合估價報告及銀行流水,交由香港執業會計師進行年度法定審計。
OFC需依章程規定召開年度股東會(AGM)審議財報;LPF則依據有限合夥協議(LPA)向有限合夥人(LP)揭露年度財務狀況。
在基金成立週年日後的法定期限內(OFC及LPF均為42天內),向香港公司註冊處(CR)提交週年申報表並繳納政府規費。
依稅務局要求提交利得稅表及UFE豁免申請;每年5月31日前完成上一年度的FATCA及CRS合規申報,港信通將全程協助辦理。
無氧FC & LPF 持續合規的常見問題(常問問題)
是的。無論是OFC還是LPF,香港法律均要求其每年委任獨立的香港執業會計師進行法定審計,並出具經審計的財務報表。這是維持基金合規地位及申請稅務豁免的基礎要求。
不一定。與OFC強制要求投資經理人持有SFC第9類牌照不同,LPF的投資經理只需是香港居民、香港註冊公司或註冊非香港公司即可。但如果該投資經理在香港開展實質的資產管理業務,仍可能觸發SFO下的發牌要求,港信通建議在設立前進行詳細的牌照評估。
OFC受SFC嚴格監管,必須委任符合資格的獨立託管人(如銀行或信託公司)來保管基金資產。而LPF的監管則相對靈活,沒有強制要求委任持牌託管人,但普通合夥人(GP)有法定責任確保基金資產得到妥善的保管安排。
要持續享有UFE免徵利得稅,基金必須符合特定條件:交易必須屬於「合資格交易」(如證券、私募股權投資),且核心收入產生活動(CIGA)必須在香港進行或由香港服務提供者安排。港信通稅務專家會每年協助評估基金的投資組合是否符合UFE標準。
根據《打擊洗錢條例》,LPF必須委任一位合資格人士擔任AML負責人。該人士必須是香港持牌法團(如9號牌公司)、香港執業會計師、香港執業律師或信託及公司服務提供者(TCSP)持牌人。港信通作為持牌機構,可為您提供該項法定服務。
OFC的董事變更必須在變更後15天內向公司註冊處(CR)申報,並需事先獲得SFC的批准。LPF的GP或投資經理人變更,必須在變更發生後的15天內向CR提交指定表格。逾期申報將產生罰款。
香港目前沒有像開曼群島那樣獨立的《經濟實質法》,但為了享受UFE稅務豁免,本基金必須符合香港稅務局關於「核心收入產生活動(CIGA)」的實質要求,包括在香港僱用足夠數量的合格員工及產生足夠的營運開支。
OFC可以透過自願清盤或向SFC及CR申請撤銷註冊來結束;LPF則需依據有限合夥協議(LPA)進行解散,並在解散後15天內由GP向CR提交解散通知。整個過程需確保所有債務已清償且稅務已結清,港信通可提供全套清盤註銷服務。
逾期提交週年申報表將面臨公司註冊處(CR)的階梯式罰款,最高可達數千港元。嚴重違規者,本基金及其董事/GP可能面臨起訴。此外,未按時年審會導致基金的良好存續狀態(Good Standing)受損,影響銀行帳戶的正常使用。
需要。即使基金的所有投資者均為香港本地稅務居民,基金作為香港的金融機構(FI),仍有法定義務在稅務局的AEOI入口網站上進行年度「零申報」(Nil Return)。未履行申報義務將面臨嚴厲的刑事及財務處罰。
可以。OFC和LPF均允許使用持牌信託及公司服務提供者(TCSP)的地址作為法定註冊辦事處。港信通提供位於香港核心商業區的註冊地址,並代為接收政府及銀行信件,確保合規。
是的。根據SFC的《開放式基金型公司守則》,OFC必須至少有兩名董事,其中至少一名必須是獨立於投資經理人及託管人的獨立董事。若獨立董事辭職,OFC必須盡快委任新的獨立董事以填補空缺,維持合規架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