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氧FC & LPF 持續合規的法定架構與核心要求
OFC與LPF必須在香港維持有效的註冊辦事處,並依法備存重要控制人登記冊(SCR)、合夥人名冊及反洗錢(AML)記錄。港信通提供符合香港公司註冊處(CR)要求的註冊地址及法定記錄維護服務,確保隨時應對監管抽查。
OFC需持續維持至少兩位自然人董事(含一位獨立董事);LPF需維持一位普通合夥人(GP)。任何董事、GP或核心職員的變更,必須在法定時間(通常為15天或30天內)向公司註冊處及香港證監會(SFC)提交指定表格進行申報。
OFC必須持續委任持有香港證監會第9類(提供資產管理)牌照的機構作為投資經理;LPF則須委任一位香港居民、香港公司或註冊非香港公司為投資經理。若投資經理人發生變更或牌照被吊銷,基金必須立即採取補救措施。
OFC必須委任符合SFC資格的託管人妥善保管基金資產,並獨立於投資經理;LPF雖無強制的持牌託管人要求,但GP必須確保基金資產有妥善的保管安排,以符合信託及受託人義務,防範資產混同風險。
無氧FC & LPF 持續合規的稅務與審計申報
OFC 與 LPF 的基金層級利得稅豁免,應依適用的基金定義、交易類別及相關豁免條件逐項評估,不因取得註冊資格便自動免稅,也不應將其他稅務優惠的人員或開支門檻籠統套用於所有基金。基金審計、利得稅報稅及資料保存應依各自架構及稅務要求安排,審計意見由獨立審計師依據證據出具。參見香港稅務局 DIPN 61:基金利得稅免稅及適用條件。
FATCA 與 CRS 是不同製度,應分別判斷基金的投資實體、申報金融機構及豁免資格,再識別須申報帳戶及適用的盡調、登記及報送義務。不能僅憑「OFC/LPF」名稱或有無海外投資者作結論。香港稅務局 AEOI 常見問題:申報金融機構、帳戶及豁免說明香港 CRS 適用範圍;美國國稅局 FATCA:外國金融機構與帳戶申報說明美國制度。港信通可協助整理分類依據、投資者資料和申報工作,並提供稅務合規規劃。
官方資料核驗:2026年9月7日。稅務局 DIPN 61 為2020年解釋文件,應結合相關課稅年度適用法例及後續修訂使用。

OFC 與 LPF 的費用及年度資料
兩種架構不能共用一張法定年費表。OFC 的登記與持續事項應依證監會 OFC 規則核對,LPF 則由公司註冊處管理。專業服務預算可分別列明基金行政、審計、稅務、合規和外部法律費用,不把市場報價寫成政府收費。LPF 普通合夥人須於每個註冊週年日後42日內提交 LPF5 週年申報表及相應費用,申報內容包括過去12個月是否營運及未來12個月的營運評估。專案交接建議準備註冊及合夥文件、服務提供者委任文件、財務及審計資料、投資者盡調記錄及歷次申報回執;具體清單依架構和適用義務確定。
來源依據(2026年9月6日核對):公司註冊處:有限合夥基金常見問題(週年申報)。具體義務以適用制度及個案事實為準。
OFC/LPF 市場服務費與法定規費
合規升級版:OFC/LPF 月度服務範圍按月提供治理、文件、申報、行銷及 AML/KYC 支持;天匯合規:LPF/OFC 持續合規支援方案也將基金文件修訂、發行文件覆核及重組等列為按需項目。兩家公開方案均未列明統一顧問月費或年費。基金持續服務應分別計算日常合規顧問、基金行政、審計、稅務及託管等費用;單項服務的起價不等於基金全年營運總費用。
- 持續顧問服務:應按基金及子基金數量、投資者規模、交易活躍度、報告頻率和跨境銷售地區取得可比較報價,區分管理人層面與基金層面的交付。
- 第三方費用:基金行政、獨立審計、稅務、託管或資產保管、投資者盡調及法律文件服務應核對各自是否計入,不能用基金註冊套餐取代持續營運預算。
- LPF 週年申報政府費用:公司註冊處:LPF5 表格及 HK$105 遞交費列示 LPF5 遞交費為 HK$105/次。這不是專業顧問年費,也不包含審計、商業登記或其他適用支出,不能套用於 OFC。
市場資料核驗日期:2026年9月6日。以上為指定機構公開服務或價格樣本,不是行業統一標準,也不是港信通報價;實際費用以最終報價為準;報價應列明服務範圍、幣種、計費週期及是否含稅。稅費、附加服務、優惠資格及續費條件應另行核對。
持續義務及人員資格依據(2026年9月7日核對):公司註冊處 LPF 常見問題:負責人資格及週年申報;公司註冊處 OFC 常見問題:法定申報區別。
無氧FC & LPF 持續合規的AML與反洗錢責任
LPF 普通合夥人須依《有限合夥基金條例》(第637章)第20條委任負責人執行適用的反洗錢及反恐融資措施。合資格類別為認可機構、持牌法團、會計專業人士或法律專業人士,須符合相關條例的定義;普通合夥人本身符合其中一類時也可擔任。僅持有 TCSP 牌照不當然符合上述資格。港信通可協助篩選合資格服務提供者及安排委任;實際承擔法定職務的主體須另行核實資格及委託範圍。
基金在接納新投資者(LP或股東)時,必須進行嚴格的客戶盡職調查,穿透識別最終實益擁有人(UBO),核實資金來源,並對政治敏感人物(PEP)等高風險客戶進行強化盡職調查(EDD)。
基金必須妥善保存所有投資者的身份證明文件、盡職問卷及交易紀錄至少7年。相關記錄必須存放在香港的註冊辦事處,並隨時準備接受香港海關或公司註冊處的現場合規審查。
若在基金日常營運或資金募集過程中,發現任何涉嫌洗錢、恐怖分子資金籌募或逃稅的活動,本基金的AML負責人必須立即向香港聯合財富情報組(JFIU)提交可疑交易報告,且不得向客戶洩漏(Tipping-off)。
無氧FC & LPF 持續合規的年度申報流程
在基金財政年度結束前,整理基金帳目、投資組合估價報告及銀行流水,交由香港執業會計師進行年度法定審計。
OFC需依章程規定召開年度股東會(AGM)審議財報;LPF則依據有限合夥協議(LPA)向有限合夥人(LP)揭露年度財務狀況。
LPF 普通合夥人須於註冊週年日後42日內向公司註冊處提交 LPF5 及相應費用。OFC 不向公司註冊處提交週年申報表;其年度報告須按 OFC 守則在財政年度結束後4個月內公佈並向 SFC 提交。兩類基金應分別建立申報日曆。
分別安排利得稅報稅、基金豁免條件復核,以及適用的 FATCA 和 CRS 盡調、登記與申報。各制度的報送對象、年度通知和截止日期分別核對,不共用「每年5月31日」的統一期限。
無氧FC & LPF 持續合規的常見問題(常問問題)
兩類基金均有審計及財務記錄要求,但應分別核對。LPF 普通合夥人須委任符合《會計及財務匯報局條例》執業單位定義、獨立於普通合夥人及投資經理人的審計師(設有授權代表時,亦須獨立於該代表),審計每個財政年度的財務報表。OFC 審計師須獨立於投資經理、託管人及董事;OFC 年度報告應在財政年度結束後4個月內公佈並向 SFC 提交。參見香港《有限合夥基金條例》第21、24及25條及SFC OFC 守則第9章:審計及年度報告。
不一定。與OFC強制要求投資經理人持有SFC第9類牌照不同,LPF的投資經理只需是香港居民、香港註冊公司或註冊非香港公司即可。但如果該投資經理在香港開展實質的資產管理業務,仍可能觸發SFO下的發牌要求,港信通建議在設立前進行詳細的牌照評估。
OFC受SFC嚴格監管,必須委任符合資格的獨立託管人(如銀行或信託公司)來保管基金資產。而LPF的監管則相對靈活,沒有強制要求委任持牌託管人,但普通合夥人(GP)有法定責任確保基金資產得到妥善的保管安排。
基金利得稅豁免不是 OFC 或 LPF 註冊自動附帶的待遇。應核對適用的基金定義、合資格及附帶交易、交易安排、私人公司投資限制與反避稅條款,並保存判斷依據。不能僅以「在香港進行 CIGA」作為完整資格測試。參見稅務局 DIPN 61:基金利得稅豁免,並結合相關年度法例及後續修訂評估。
LPF 普通合夥人須依《有限合夥基金條例》(第637章)第20條委任負責人執行適用的反洗錢及反恐融資措施。合資格類別為認可機構、持牌法團、會計專業人士或法律專業人士,須符合相關條例的定義;普通合夥人本身符合其中一類時也可擔任。僅持有 TCSP 牌照不當然符合上述資格。港信通可協助篩選合資格服務提供者及安排委任;實際承擔法定職務的主體須另行核實資格及委託範圍。 來源:公司註冊處 LPF 常見問題第45至47項:負責人職能及資格。
OFC 董事的委任、離任及資料變更須分別核對 SFC 核准安排及公司註冊處指定表格及期限;LPF 的普通合夥人、投資經理等變更依其指定表格辦理。不能把所有變更統一視為同一手續,延誤的法律後果應按適用條文判斷。來源:公司註冊處 OFC 常見問題第35至38項:董事變更申報;公司註冊處 LPF 常見問題第56項:變更通知。
應分別判斷基金稅務居民身份、基金層面的利得稅豁免、管理人的實際業務,以及其他可能適用的稅務優惠。不同製度的人員、活動及營運開支要求不能混用;不能把統一的 CIGA、僱員人數或開支門檻寫成所有 OFC/LPF 的共同豁免條件。參見稅務局 DIPN 61:基金稅制、投資經理及稅務居民說明。
OFC可以透過自願清盤或向SFC及CR申請撤銷註冊來結束;LPF則需依據有限合夥協議(LPA)進行解散,並在解散後15天內由GP向CR提交解散通知。整個過程需確保所有債務已清償且稅務已結清,港信通可提供全套清盤註銷服務。
須先區分基金形式。LPF 的普通合夥人須在註冊週年日後42日內提交 LPF5 週年申報表;OFC 則不需要向公司註冊處提交週年申報表,但仍有其適用的持續監管義務。不能把一般私人公司的階梯式逾期登記費直接套用於 OFC/LPF。延誤或遺漏應按具體表格、法例和個案處理,政府收費、法定罰款和專業整改費用須分開說明。來源:公司註冊處 LPF 常見問題第57項:年度申報;公司註冊處 OFC 常見問題第4項:不適用的公司申報要求。 《有限合夥基金條例》第24(3)條規定,普通合夥人未提交週年申報可構成罪行,須負第5級罰款責任;持續違規可另按日罰款 HK$1,000。這與 HK$105 的正常遞交費不同。參見香港《有限合夥基金條例》第21、24及25條(2026年9月7日核驗)。
不能一概而論。先核對基金是否屬於申報金融機構及是否有須申報帳戶。稅務局目前 FAQ 第21項說明,尚未維持須申報帳戶的申報金融機構不必僅因此註冊 AEOI 帳戶;已註冊並收到報表通知的機構則須依該年度通知處理申報,不應僅因當年沒有須申報帳戶而忽略通知。FATCA 須另行核對。參見稅務局 AEOI 常見問題第18至27項:機構分類、帳戶登記及報送。2026年9月7日核驗;2027年起生效的修訂應依生效安排重新檢查。
可以。OFC和LPF均允許使用持牌信託及公司服務提供者(TCSP)的地址作為法定註冊辦事處。港信通提供位於香港核心商業區的註冊地址,並代為接收政府及銀行信件,確保合規。
OFC 須至少有兩位自然人董事,並至少有一名獨立董事。OFC 守則第5.2段規定,該獨立董事不得為託管人的董事或僱員。董事整體仍須具備適當資格、經驗和良好聲譽,並履行監督職責。涉及董事離任及更換時,應及時核對批准、通知和持續符合資格的安排。來源:SFC《開放式基金型公司守則》第5章:董事會(2026年9月7日核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