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证监会发出通函,指出美国部分期货及商品交易所已经或即将推出比特币期货合约,香港投资者可透过中介人买卖这些合约。然而,为香港投资者就这些合约提供交易服务及相关服务(包括传达或传递交易指令)构成受规管活动。无论有关业务是否位处香港,均须向证监会申领牌照。
证监会中介机构部执行董事梁凤仪女士强调,未有向证监会申领相关牌照而为香港投资者传递有关比特币期货合约交易指令的人士或机构,可能触犯刑事罪行。
证监会同时告诫投资者,在买卖加密货币期货合约及其他相关投资产品时,必须注意多项重大风险。相关资产(即加密货币)本身的投机性质,叠加产品内含的杠杆作用,可能会使价格大幅波动,并令流通性不足的风险加剧。此外,曾有客户资产在加密货币交易平台上遭盗窃或挪用,部分平台亦曾经倒闭。买卖加密货币相关产品还面临流通性不足、价格高度波动及潜在的市场操纵行为等风险。投资者应仔细权衡自身风险承担能力,审慎决策。
比特币期货合约的牌照类别与监管要求
- 受规管交易所发售的比特币期货合约具有《证券及期货条例》所界定的“期货合约”的传统特色。即使相关资产不受《证券及期货条例》规管,但就《证券及期货条例》而言,这些比特币期货交易仍被视为“期货合约”。相关交易所由美国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规管,并已获证监会认可提供自动化交易服务。
- 经营比特币期货合约交易业务的人士或机构(包括为其传达或传递交易指令者),除非获得豁免,否则须获发牌进行第2类受规管活动(期货合约交易)。
- 推广投资于比特币的基金通常会构成第1类受规管活动(证券交易),而管理此类基金则可能构成第9类受规管活动(提供资产管理)。
- 就比特币期货合约提供意见服务,亦可能构成第5类受规管活动(就期货合约提供意见)。
关于港信通
港信通专注香港证监会牌照、香港保险经纪牌照、香港MSO牌照及放债人牌照申请服务,协助客户申请美国MSB牌照、NFA、RIA、加拿大MSB牌照、澳大利亚及墨西哥等主流海外金融牌照,支持企业实现跨境金融业务的合规拓展。亦提供开曼群岛离岸公司注册、离岸基金设立及全球合规运营等服务,助力企业布局国际市场。为企业提供一站式合规方案。如需了解更多,请联系港信通顾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