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新加坡投资移民(GIP)?
新加坡投资移民(Global Investor Programme, GIP)是面向具备实业经营背景或可验证投资能力的高净值人士的长期居留通道。监管关注重点不是“短期资金到位”,而是申请人的商业实质、资金可追溯性、投资持续性与本地经济贡献。
港信通的服务核心是把移民申请按金融合规项目管理:前置资格筛查、交易与税务穿透、文件证据链构建、面谈准备、获批后持续合规。
如您同步规划新加坡公司与经营实体,可结合 注册新加坡公司;如需落地资金通道,可同步规划 新加坡银行开户。新加坡投资移民(Global Investor Programme, GIP)是面向具备实业经营背景或可验证投资能力的高净值人士的长期居留通道。监管关注重点不是“短期资金到位”,而是申请人的商业实质、资金可追溯性、投资持续性与本地经济贡献。
港信通的服务核心是把移民申请按金融合规项目管理:前置资格筛查、交易与税务穿透、文件证据链构建、面谈准备、获批后持续合规。
如您同步规划新加坡公司与经营实体,可结合 注册新加坡公司;如需落地资金通道,可同步规划 新加坡银行开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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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审计可复核标准准备材料,减少因叙述不一致导致的补件或延迟。
同步处理ODI、税务居民身份、境外账户与家族持股结构的协同问题。
覆盖申请前、中、后期,特别是获批后的维持条件与续期管理。
适配人群与准入逻辑
适配客户通常包括:成熟企业创始人、集团主要股东、跨境贸易及科技企业负责人、拟设立单一家族办公室(SFO)的家族。
我们在预审阶段重点核验以下四项:1)商业背景是否可验证;2)历史财务与税务记录是否完整;3)资金来源是否具备合法性与连续性;4)未来在新加坡的投资与运营计划是否可执行。

申请流程与时间里程碑
梳理股权结构、经营数据、税务记录、家庭成员安排,形成可行性报告。
确定投资路径与持股结构,匹配资金出境、税务与家族传承目标。
完成申请表、商业计划、资金来源证明及支持文件归档提交。
针对监管问题准备答复口径,确保商业叙事与证据一致。
按批准条件完成投资与后续登记,启动PR身份落地程序。
按期跟踪经营、雇佣与投资状态,保障续期与身份稳定性。
典型周期会因个案复杂度、文件完备度及监管问询轮次而变化。企业历史记录越规范、文件链条越完整,项目周期越可控。

费用与预算参考
投资移民项目需区分三类成本:法定费用、实施费用、持续合规费用。
本服务费用需根据适用法域、业务范围、主体结构、资料复杂度及交付安排评估;涉及政府规费的,以对应监管机构最新公布的收费为准。
税务、银行与家族架构协同
投资移民不应单独推进,应与税务居民身份管理、银行账户体系、家族信托和公司治理同步设计。否则容易出现“身份获批但税务成本上升”或“账户开立受阻”的结果。
常见协同模块包括:离岸税务优化、家族信托设立、离岸银行开户、新加坡银行开户。
新加坡全球投资者计划核验
新加坡投资移民应以经济发展局公布的全球投资者计划资格、投资选项和评估要求为准,不能把一般公司注册或普通投资等同于取得永久居留。
- 核对申请人的企业背景、管理经验、营业额、持股和资金来源证据。
- 按官方投资选项准备商业或投资计划,并说明资金路径和持续条件。
- 获批后继续满足投资、居住及其他适用义务,保留官方沟通和投资记录。
官方核验:新加坡经济发展局全球投资者计划。申请条件、费用、时限和持续义务以主管机构提交时的最新规则及个案事实为准。
提前评估个人与企业层面的税务归属及双边协定影响。
通过合规证明链提升开户成功率与跨境调拨效率。
通过信托与控股结构实现资产隔离、继承与治理安排。
常见问题 FAQ
不是。监管同时审查商业背景真实性、资金来源合法性、投资方案可执行性及后续经济贡献。
不建议。资金来源证明是核心审查项,后补往往导致问询增多和审批周期拉长。
需要。包括投资维持、业务运营记录、身份续期相关材料留存与按期申报。
可以。可同步评估 美国EB-5投资移民 与 加拿大投资移民,根据家庭、税务与流动性目标决策。
GIP由新加坡EDB的Contact Singapore管理,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可申请永久居民身份;最终批准及办理还涉及ICA。 参阅新加坡EDB全球投资者计划及现行Factsheet。
不是。该计划涉及永久居民申请,不是直接购买新加坡国籍或护照;国籍属于独立制度和审查。 参阅新加坡EDB全球投资者计划及现行Factsheet。
现行Factsheet区分成熟企业主、下一代企业主、高增长公司创始人和家办负责人,各有经营、持股、估值或投资经验要求。 参阅新加坡EDB全球投资者计划及现行Factsheet。
现行Factsheet列明在新加坡新企业或现有业务扩展中至少投资1000万新元,并满足业务计划、持股、管理及行业等条件,不是只付款即可。 参阅新加坡EDB全球投资者计划及现行Factsheet。
不可以。现行说明要求投资2500万新元于GIP精选基金,须核对当前官方清单及基金条款。 参阅新加坡EDB全球投资者计划及现行Factsheet。
现行说明要求新加坡单一家办管理至少2亿新元资产,其中至少5000万新元按规定转入并配置于EDB指定投资;持有时间、配置及人员须分别核对。 参阅新加坡EDB全球投资者计划及现行Factsheet。
Factsheet对该类别的净可投资资产说明排除房地产,并保留官方适宜性判断;不能把全部净资产简单合计。 参阅新加坡EDB全球投资者计划及现行Factsheet。
不是。官方要求核对家族持股、企业营业额、申请人的管理角色及行业等,继承人身份本身不足够。 参阅新加坡EDB全球投资者计划及现行Factsheet。
应核对公司估值、创始人及主要个人股东身份、知名创投或私募投资和行业条件,并提供可验证资料。 参阅新加坡EDB全球投资者计划及现行Factsheet。
现行流程包括EDB面试及尽调,应准备经营、财富来源、投资计划及本人角色的证据,不能以代理准备文件替代本人说明。 参阅新加坡EDB全球投资者计划及现行Factsheet。
不是。现行说明中的AIP有期限,还须按所选投资方式完成条件、提交证明并取得最终批准及办理PR。 参阅新加坡EDB全球投资者计划及现行Factsheet。
不能。Factsheet说明处理取决于完整材料及尽调,官方不保证项目持续、申请批准或再入境许可证续期。 参阅新加坡EDB全球投资者计划及现行Factsheet。
现行说明允许配偶及申请时未满21岁的未婚子女作为受养人;父母和成年未婚子女安排不同,不能统一承诺取得PR。 参阅新加坡EDB全球投资者计划及现行Factsheet。
需要。Factsheet明确提醒相关男性受养人的国民服役义务,应在家庭规划前核对官方条件,不能承诺豁免。 参阅新加坡EDB全球投资者计划及现行Factsheet。
REP涉及在境外维持PR及再入境,续期须按投资、人员和居住等适用条件核对,不能认为获PR后无需履行任何条件。 参阅新加坡EDB全球投资者计划及现行Factsheet。
不是。官方明确精选不构成对基金的背书,投资决定和损失风险由申请人承担,需独立核对费用、流动性及风险。 参阅新加坡EDB全球投资者计划及现行Factshee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