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证监会发牌节奏加快 内地机构加速进场
香港证监会继3月份向3家机构发放俗称「9号牌」的资产管理牌照后,4月份再向2家机构发出同类牌照,获牌机构中不乏中资背景,较瞩目的包括中邮创业国际资产管理及中融国际资产管理。市场分析认为,随着深港通临近及深圳前海金融服务中心的发展,内地金融机构赴港并购或自设资产管理公司的步伐正明显加快;部分内地龙头企业及高净值人士的参与,更令相关牌照「有价有市」,推动牌照申请及转让的持续活跃。
香港9号牌照申请基础条件
公司注册与法律实体
申请香港金融牌照的主体必须是在香港注册成立的公司,或在香港公司注册处注册的非香港公司。这是展开整个申请流程的先决条件。
胜任能力与内部监控体系
申请机构须拥有合适的业务架构、良好的内部监控系统及合资格的人员,以确保在进行业务计划书所述活动时,能够妥善管理各类可能面对的风险。有关详细指引可参阅证监会下列核心文件:
- 《胜任能力的指引》
- 《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持牌人或注册人操守准则》
- 《适用于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持牌人或注册人的管理、监督及内部监控指引》
负责人员委任规定
每类所申请的受规管活动均须达到下列负责人员(Responsible Officers)配置要求:
- 至少委任两名负责人员直接监督拟进行的活动。
- 最少一名负责人员可随时监督有关业务。如人选适当且角色不产生冲突,同一人可同时获委任为多于一类受规管活动的负责人员。
- 拟委任的负责人员中,至少要有一名是《证券及期货条例》所定义的执行董事。
- 所有执行董事必须向证监会寻求核准,以成为隶属于申请法团的负责人员。
- 递交牌照申请时,须一并向证监会递交所有拟成为负责人员的核准申请,以供同时考虑。
大股东及高级人员适当人选资格
申请人的大股东、高级人员,以及就所申请的受规管活动而雇用或与之有联系的任何其他人士,均须具备适当人选资格。具体评判标准须符合《证券及期货条例》第129条的规定。
财政资源要求
持牌法团必须时刻维持不少于《证券及期货(财政资源)规则》所指明金额的缴足股本及速动资金。若申请多于一类的受规管活动,则须维持有关类别中规定金额的较高者。就第9类受规管活动(资产管理)在正常情况下的金额下限为:
- 缴足股本:5,000,000港元
- 速动资金:3,000,000港元
香港1号牌照与149号牌照转让
香港1号牌照属证券交易牌照,与9号牌照同为香港金融市场核心牌照之一。除直接申请外,通过收购持有149号牌的现成公司以实现牌照转让,亦是近年较常见的市场操作方式。港信通可根据客户的业务布局,全程协助申请1号、9号等金融牌照,并支持现成牌照转让交易的专业尽调与合规安排,亦覆盖典当行、融资租赁、小额贷款、商业保理、基金销售、全国支付、企业征信、村镇银行及金融租赁等多类牌照的申办需求。
关于港信通
港信通专注香港证监会牌照、香港保险经纪牌照、香港MSO牌照及放债人牌照申请服务,协助客户申请美国MSB牌照、NFA、RIA、加拿大MSB牌照、澳大利亚及墨西哥等主流海外金融牌照,支持企业实现跨境金融业务的合规拓展。亦提供开曼群岛离岸公司注册、离岸基金设立及全球合规运营等服务,助力企业布局国际市场。为企业提供一站式合规方案。如需了解更多,请联系港信通顾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