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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FC & LPF 持续合规

港信通为您提供专业的香港开放式基金型公司(OFC)与有限合伙基金(LPF)持续合规服务。结合香港《证券及期货条例》(SFO)及《有限合伙基金条例》(LPFO),我们协助基金管理人履行年度申报、税务豁免维持、反洗钱(AML)审查及法定审计等核心义务,确保基金架构稳健运行,规避监管红线。

港信通 Aaron
审核与撰写:港信通 Aaron 💼 曾任:国际投行、持牌证券交易公司、资产管理公司 🎯 擅长:从事跨境金融与企业合规咨询16年,专注香港/海外金融牌照申请、离岸公司注册

OFC & LPF 持续合规的法定架构与核心要求

注册办事处与法定记录

OFC与LPF必须在香港维持有效的注册办事处,并依法备存重要控制人登记册(SCR)、合伙人名册及反洗钱(AML)记录。港信通提供符合香港公司注册处(CR)要求的注册地址及法定记录维护服务,确保随时应对监管抽查。

核心管理层维持与变更申报

OFC需持续维持至少两名自然人董事(含一名独立董事);LPF需维持一名普通合伙人(GP)。任何董事、GP或核心职员的变更,必须在法定时间(通常为15天或30天内)向公司注册处及香港证监会(SFC)提交指定表格进行申报。

投资经理的持续委任

OFC必须持续委任持有香港证监会第9类(提供资产管理)牌照的机构作为投资经理;LPF则须委任一名香港居民、香港公司或注册非香港公司作为投资经理。若投资经理发生变更或牌照被吊销,基金必须立即采取补救措施。

资产托管与安全保管安排

OFC必须委任符合SFC资格的托管人妥善保管基金资产,并独立于投资经理;LPF虽无强制的持牌托管人要求,但GP必须确保基金资产有妥善的保管安排,以符合信托及受托人义务,防范资产混同风险。

OFC & LPF 持续合规的税务与审计申报

根据香港《税务条例》,OFC与LPF若满足特定条件,可受惠于统一基金豁免制度(UFE),豁免其在香港的利得税。为维持该豁免资格,基金必须确保其核心收入产生活动(CIGA)在香港进行,并满足相关经济实质要求。此外,OFC与LPF均需每年委任香港执业会计师进行法定审计,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并按时向香港税务局(IRD)提交利得税报税表。同时,基金作为金融机构(FI),必须严格履行《海外账户税收合规法案》(FATCA)及《共同申报准则》(CRS)的尽职调查与年度申报义务,港信通税务团队可为您提供全流程的税务合规规划

合规红线:未能按时提交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利得税表,或未能满足UFE豁免条件,将导致基金面临香港税务局(IRD)的巨额罚款,并可能永久丧失基金税务豁免资格,引发严重的税务穿透风险。

OFC & LPF 持续合规的AML与反洗钱责任

委任AML负责人

根据《打击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条例》(第615章),LPF必须委任一名符合附表2要求的负责人(如香港持牌法团、执业会计师或律师)执行AML/CTF职能。港信通可协助评估并出任合规负责人。

投资者尽职调查(KYC/CDD)

基金在接纳新投资者(LP或股东)时,必须进行严格的客户尽职调查,穿透识别最终实益拥有人(UBO),核实资金来源,并对政治敏感人物(PEP)等高风险客户进行强化尽职调查(EDD)。

备存及更新合规记录

基金必须妥善保存所有投资者的身份证明文件、尽职调查问卷及交易记录至少7年。相关记录必须存放在香港的注册办事处,并随时准备接受香港海关或公司注册处的现场合规审查。

可疑交易报告(STR)

若在基金日常运营或资金募集过程中,发现任何涉嫌洗钱、恐怖分子资金筹集或逃税的活动,基金的AML负责人必须立即向香港联合财富情报组(JFIU)提交可疑交易报告,且不得向客户泄露(Tipping-off)。

OFC & LPF 持续合规的年度申报流程

1
财年结账与审计准备

在基金财政年度结束前,整理基金账目、投资组合估值报告及银行流水,交由香港执业会计师进行年度法定审计。

2
召开年度大会/合伙人会议

OFC需按章程规定召开年度股东大会(AGM)审议财报;LPF则根据有限合伙协议(LPA)向有限合伙人(LP)披露年度财务状况。

3
提交周年申报表

在基金成立周年日后的法定期限内(OFC及LPF均为42天内),向香港公司注册处(CR)提交周年申报表并缴纳政府规费。

4
税务与FATCA/CRS申报

按税务局要求提交利得税表及UFE豁免申请;每年5月31日前完成上一年度的FATCA及CRS合规申报,港信通将全程协助办理。

OFC & LPF 持续合规的常见问题(FAQ)

是的。无论是OFC还是LPF,香港法律均要求其每年委任独立的香港执业会计师进行法定审计,并出具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这是维持基金合规地位及申请税务豁免的基础要求。

不一定。与OFC强制要求投资经理持有SFC第9类牌照不同,LPF的投资经理只需是香港居民、香港注册公司或注册非香港公司即可。但如果该投资经理在香港开展实质的资产管理业务,仍可能触发SFO下的发牌要求,港信通建议在设立前进行详细的牌照评估。

OFC受SFC严格监管,必须委任符合资格的独立托管人(如银行或信托公司)来保管基金资产。而LPF的监管相对灵活,没有强制要求委任持牌托管人,但普通合伙人(GP)有法定责任确保基金资产得到妥善的保管安排。

要持续享受UFE免征利得税,基金必须满足特定条件:交易必须属于“合资格交易”(如证券、私募股权投资),且核心收入产生活动(CIGA)必须在香港进行或由香港服务提供商安排。港信通税务专家会每年协助评估基金的投资组合是否符合UFE标准。

根据《打击洗钱条例》,LPF必须委任一名合资格人士担任AML负责人。该人士必须是香港持牌法团(如9号牌公司)、香港执业会计师、香港执业律师或信托及公司服务提供者(TCSP)持牌人。港信通作为持牌机构,可为您提供该项法定服务。

OFC的董事变更必须在变更后15天内向公司注册处(CR)申报,并需事先获得SFC的批准。LPF的GP或投资经理变更,必须在变更发生后的15天内向CR提交指定表格。逾期申报将产生罚款。

香港目前没有像开曼群岛那样独立的《经济实质法》,但为了享受UFE税务豁免,基金必须满足香港税务局关于“核心收入产生活动(CIGA)”的实质要求,包括在香港雇佣足够数量的合格员工及产生足够的营运开支。

OFC可以通过自愿清盘或向SFC及CR申请撤销注册来结束;LPF则需根据有限合伙协议(LPA)进行解散,并在解散后15天内由GP向CR提交解散通知。整个过程需确保所有债务已清偿且税务已结清,港信通可提供全套清盘注销服务。

逾期提交周年申报表将面临公司注册处(CR)的阶梯式罚款,最高可达数千港元。严重违规者,基金及其董事/GP可能面临起诉。此外,未按时年审会导致基金的良好存续状态(Good Standing)受损,影响银行账户的正常使用。

需要。即使基金的所有投资者均为香港本地税务居民,基金作为香港的金融机构(FI),仍有法定义务在税务局的AEOI门户网站上进行年度“零申报”(Nil Return)。未履行申报义务将面临严厉的刑事及财务处罚。

可以。OFC和LPF均允许使用持牌信托及公司服务提供者(TCSP)的地址作为法定注册办事处。港信通提供位于香港核心商业区的注册地址,并代为接收政府及银行信件,确保合规。

是的。根据SFC的《开放式基金型公司守则》,OFC必须至少有两名董事,其中至少一名必须是独立于投资经理及托管人的独立董事。若独立董事辞职,OFC必须尽快委任新的独立董事以填补空缺,维持合规架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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